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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新增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16年10月10日 15:26 研究生处 点击:[]

本网讯(通讯员李萍)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6】23号),我校获批增列“会计硕士”和“法律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至此,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增至6个,即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艺术硕士、翻译硕士(MTI)、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其中工程硕士涵盖10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

据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湖北省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结构,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使研究生教育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本次开展的硕士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中,我校主动撤销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项目管理),自主增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点(专硕类别),湖北省统筹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专硕类别)。

此次学位点动态调整是在国家稳定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大背景下,加强我校学位点建设、优化学位点布局的一次战略机遇,通过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的学科和类型结构,使我校在研究生教育办学层次、类型、结构上获得全面扩展,在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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