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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三届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与经验交流工作会议

2018年04月24日 15:57 研究生院 点击:[]

本网讯(通讯员张晓耘)4月20日,我校第三届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与经验交流工作会议在文科楼313室顺利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舒先林教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有关人才计划鄢国平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分别作了相关报告。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组长徐建民教授,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吴云韬、副院长陈明芳、左辉及各学院2017年新增硕士生导师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吴云韬主持。

学校教学名师舒先林教授以“明确导师育人职责,注重学术诚信培育”为题,为导师们作了一场精彩的报告。舒教授强调:导师是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履行三大职责,即导向职责、育人职责和监督职责。导师不仅是研究生学术研究方面的导师,而且是研究生思想上的导师、人格上的导师;关于研究生学术规范与学术诚信问题,导师不仅对研究生学术提升负责,还要对思政教育负责,导其做事做人;此外,导师还应该通过思想教育到位、能力培养到位和指导把关到位等三个方面强化对研究生学术诚信的影响。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特聘教授、材料学院博士生导师鄢国平教授与大家分享了他培养研究生的体会与心得,并从导师对研究生在指导方法、创新思维、科研能力及学术行为等方面进行多层次、分类培养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建议。截止目前,鄢国平教授已培养研究生40余人,其中有3名学生的论文被评为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研究生院副院长左辉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研究生招生各环节进行了政策解读;研究生院副院长陈明芳从研究生培养流程、到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包括论文匿名评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省校两级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环节进行了介绍,使老师们对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与导师的权责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

会上,导师代表、兴发矿业学院吝曼卿博士代表新增硕士生导师发言。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吴云韬简要地总结了举办这次培训会的目的和意义,希望新增研究生导师能自觉学习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吸收优秀导师们的指导经验。作为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对研究生的科研活动进行指导,又要关心关爱研究生的成长成才,切实履行好导师的岗位职责。

本次导师培训针对性强,增强了研究生导师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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