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树立正确消费观 远离危险校园贷

2016年12月15日 14:45 保卫处 点击:[]

近几年,校园网贷发展迅速,但其风险也随之不断显现,甚至有学生因无钱还贷而自杀,女大学生“裸条”借钱事件等也不时进入大众视野。

校园网贷

花样繁多的学生网贷途径大致有两类:一是单纯的P2P贷款平台,比如“名校贷”“我来贷”等;二是学生分期购物网站,如“趣分期”等。与银行传统商贷模式相比,校园网贷“到款快”极具诱惑力。在校园广告中,各大网贷平台纷纷提出自己的竞争优势,大多是“通过率高,贷款额度高,手续简单,速度快”“一张身份证贷款”“三分钟极速审核放贷”等。另外,“分期”“免息”等购物模式削弱了学生们的警惕性。

案例一兼职刷单负载百万

今年3月,某高校在校生小李萌生了做兼职的想法,同学给他介绍了一份做刷单的兼职,并号称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在同学的介绍下,小李认识了刷单业务的老板申某。小李被告知,所谓刷单,就是用学生身份通过分期购买手机的网络贷款平台买手机,帮平台刷业务量。当天,小李签下一张劳务合同,合同上约定,刷单一笔的报酬是100元,3个月一结。小李在两个网络贷款平台上签了零首付网贷合同,加上之前分期买手机的钱,小李连本带息总共贷了6.9万元,每个月要还款5500元。申某为小李转账还了3个月贷款,但是承诺给小李的报酬一直没兑现。当小李催促时,申某就要求他带其他同学出来做刷单,否则不给钱。小李说,他跟我说,我带够5个人,就把佣金给我,另外给我一个人1000元的劳务费。尽管受到恐吓,小李还是拒绝了带人做刷单。此后,申某就中断了为他还贷,电话不接,人也不见了踪影。接踵而至的,是网络贷款平台的催款电话和短信。万般无奈之下,小李联系了有同样遭遇的同学,建起了微信群。很快,其他几所大学的学生也陆续加入,大家被骗的方式如出一辙,而矛头也指向同一个人——申某。多名大学生收到的催款短信中,充满着侮辱和恐吓之词。有的威胁学生再不还钱将被羁押至看守所,有的编造假的法院开庭审理信息,有的群发短信到学生的通讯录联系人,号称“你想出名很容易”。有几家网贷平台的催款电话还会不断打给学校办公室和辅导员老师,向他们施压。今年8月,大学生们当地公安局报了案。今年9月21日,警方正式对申某诈骗案立案侦查,学生们提供的警方受理案件登记表显示,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

案例二女大学生裸贷 父亲卖房还债

 

裸条贷款是指在进行借款时,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替代借条。当发生违约不还时,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

   小于在上大一交了男朋友,花销比较大,于是她将目光转向了“校园贷”,第一次贷了2000元,因为很轻松就贷到了款,小于就一发不可收拾。不过,“借钱”多了,部分网贷平台加强管控,中介就适时向她介绍一些所谓的“放贷人”。不知不觉中,与她有“贷款”往来的网贷平台及放贷人达到59家,贷款本金共计30万元。经过几个月的“滚雪球”,现在本息已经达到50多万元。小于告诉记者,借到的钱很大一部分都是用来“以贷养贷”。据了解,信贷平台每隔几日就会联系小于父母或好友,而部分放贷人则会在学校贴吧发布小于资料,将不实短信群发给同学(甚至是三个月内联系过她的人),更甚者还会开启“轰炸机器”24小时不停给她父母打电话。小于父亲自己每月收入仅四千多元,妻子每月收入一千多元,“利滚利”的债务让他们感到绝望。无奈之下,小于父亲只能将家里仅有的住房挂在网上售卖,“填坑”还债。此时,小于的父亲还在努力与放贷平台、个人沟通,商讨能否先归还本金,再补偿利息。

整改失控校园贷,树立正确消费观

1.合力整治校园网贷

针对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向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时乱象层出的现状,银监会、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请金融监管部门、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法处置。教育部办公厅在近期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做好校园网贷教育引导工作,学校要主动作为,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并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

2.规范网贷平台(公司)进入校园行为

校园网贷看中的是大学生旺盛的购买能力,却忽略了他们有限的资金来源。购买能力与资金来源的严重不匹配,极易引发盲目攀比,面子消费。校园网贷原则上只发放小额贷款,但无节制的利益驱动,使得网贷公司有贷就放让父母买单。各类金融机构应充分考虑学生群体无经济偿还能力的特性,做好风险预判,谨慎放贷。对此,高校应组织本校专业教师或邀请校外有关专家开设“财商”、金融、网络安全和法律等讲座。切实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告知学生如遇临时困难确需帮助的,应主动联系学校,积极争取学校支持和帮助;要制订具体措施,切实规范网贷平台(公司)进入校园行为;要明确责任牵头部门,对网贷平台(公司)进入校园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未经高校或主管教育部门允许,严禁网贷平台(公司)到学校进行宣传,严禁网贷平台(公司)与学校二级院系、年级、班级和校内有关职能部门(机构)进行直接联系,严禁将网贷平台(公司)链接和宣传资料放到学校宣传栏、门户网站和与学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场所。

3谨慎保护个人信息

特殊情况(如创业)需要贷款的学生,应加强相关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咨询,通过正常途径量力而行进行融资或贷款,并积极做好应对创业失败和及时还贷的相关准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慎重借贷,切忌以贷还贷保护好个人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支付宝、银行卡账户等,不宜随便透露给他人。对轻易获利增利的许诺保持高度警惕,增强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无论在什么场合下都要谨慎充当担保人,否则要承担贷款连带责任。

保卫处 学生处宣

上一条:2015-2016年《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学术论文他引奖励公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相关人员观看电影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