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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武汉工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合作伙伴的公告

    资料来源:武汉工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3-26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动武汉工程大学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的协同创新生态,赋能区域新质生产力发展,武汉工程大学明确将“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挂靠武汉工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便于业务开展,授权武汉工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负责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市场化运营。鉴于我公司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实际,拟引进合作伙伴共同建设运营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现将公开征集合作伙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本项目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面向社会遴选具备卓越综合服务能力的合作伙伴,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构建专业化、市场化、生态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合作将聚焦以下四个核心板块的深度整合与联合运营:

    1.科技成果转化:面向市场,整合各类资源,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收集、市场调研认证、供需对接、法务政策对接、资本对接等工作,线上线下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建设运营实体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如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产业孵化器等),完成数智技术转移平台及数据库建设,引入并管理“耐心资本”,为高校早期科技成果转化跨越“死亡之谷”提供资金支持和全链条服务。

    2.知识产权运营:开展知识产权的申请与维护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建设数据库,开展价值评价、政策研究,引导开发活动,协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逐步构建涵盖开发、申请、维护、评价等环节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3.政校企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共同与国内各级科技、经信、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并维护通畅的合作关系,组织、承办各类高规格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收集地方和企业需求,举办政校企各类对接活动,畅通政策、产业、资本对接渠道。

    4.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育: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理人等专业人才的系统性培训与认证,构建分层级、标准化、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人力支撑。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合作期

    合作期五年,分为两个阶段:前两年为培育期,后三年为建设期。合作期满后,双方签订合作运营协议终止。合作良好情况下,下一轮合作期可优先考虑。

    2.合作方式

    (1)我公司按市场价有偿提供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场地(约2000平方米,具体以武汉工程大学提供场地面积为准),装修改造及相应的设备设施由合作伙伴投入,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前期运营资金和流动资金经双方核定后由合作伙伴垫付,计入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运营成本。

    (2)实行项目制管理,所有项目收入进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培育期内,不低于30%的项目净利润归我公司,其余支付给合作伙伴;培育期满后至协议期满,不低于50%的项目净利润归我公司,其余支付给合作伙伴。

    (3)以市场化原则组建项目团队,项目经费采取包干制,项目资金往来由我公司管控。对具体项目,可视情况采取业务承包或外包形式来完成。


    三、合作伙伴资格与能力要求

    应征单位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或专业组织,具备强大的资源整合与市场运营能力。本次征集对合作伙伴的核心能力要求如下:

    1.综合实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无违法违规记录。

    2.投资与运营能力:(1)对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政策法规有深入了解,深刻理解市场规则,熟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2)对如何构建和管理科技成果中心,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清晰思路和方法手段。(3)拥有广泛的投资机构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网络,理解“耐心资本”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能够设计并执行针对早期科技项目的投资与培育方案。

    3.培训经验:能提供覆盖“公共知识、政策法规、实务技能、能力提升”等模块的系统化课程设计,具有独立或与权威机构联合颁发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的能力。

    4.政企关系:具有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科技、经信、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产业园区通畅的沟通渠道。能有效协助对接政策资源,共同策划并执行高级别的产学研对接活动。


    四、申请材料提交

    应征单位需按以下顺序准备并提交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1.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需包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主营业务等基本信息)

    2.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纳税证明。

    (3)项目合作建议书: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就如何开展本项目四大板块业务提出具体方案,并阐述合作模式构想(含收益分配、退出方式、剩余资产处置等)、资源投入计划、年度目标及预期成效(三年计划)。


    五、评审与合作确定程序

    1.资格审查:我公司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筛选出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意向合作单位。

    2.商务磋商:组建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合作单位提交的《项目合作建议书》进行磋商。重点考察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资源匹配度及预期效益。

    3.尽职调查:对磋商排名前三的意向合作单位进行尽职调查。

    4.结果公示与签约:根据磋商结果并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择优确定合作伙伴候选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六、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2026年3月26日。

    2.材料提交截止:2026年4月8日(10个工作日),以纸质材料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汉工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汉市雄楚大道693号武汉工程大学办公楼四楼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17295816,027-87195197

    电子邮箱:zcgs@wit.edu.cn(提交电子材料时,邮件主题请注明:“合作伙伴征集-单位名称”)


    八、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合作,均不排除或限制任何所有制的合法市场主体参与。

    2.应征单位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征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我公司对本次征集公告及相关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具备实力和远见的机构踊跃参与,携手武汉工程大学,共同绘制科技成果转化新蓝图。

    特此公告。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合作运营框架协议

        2.商务磋商评分表

    武汉工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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