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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   浏览次数:

    2021年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先资助方向

    1.磷矿安全开采

    (1)磷矿开采工艺与装备优化

    (2)磷矿山重大危险源智能安全监测技术

    (3)磷矿山安全开采大数据可视化分析

    (4)智慧磷矿山

    2.中低品位磷矿高效分选

    (1)低品位磷矿浮选工艺装备与绿色药剂合成

    (2)中低品位磷矿联合选矿工艺与装备

    (3)低品位磷矿智能光电分选技术与装备

    3.磷化工及污染控制

    (1)磷酸制备新工艺与设备优化

    (2)湿法磷酸净化及有害杂质去除新技术

    (3)磷化工污染控制及生态环境修复

    (4)智慧磷化工园区及危化品智能监管

    (5)高端精细磷化工新产品开发

    (6)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4.磷化工固废资源化

    (1)低成本大掺量无害化磷石膏综合利用

    (2)浮选磷尾矿大规模绿色利用关键技术

    二、资助计划

    2021年度开放基金课题拟资助金额2-5万元/项,择优资助10项。

    三、资助对象

    1.在上述优先资助领域有良好研究基础、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申请者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申报时必须与本工程中心固定研究人员合作申报。

    2.工程中心为了鼓励年青人才脱颖而出,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业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

    四、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

    1.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

    2.申请人需填写“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申请书可从附件直接下载,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9月10日前邮寄一式两份纸质版给工程中心(以邮戳为准),同时提交电子版本给联系人邮箱。

    3.申报课题将按照《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由相关专家评审。获批项目将直接通知申请人;未获批项目将不再单独通知。课题获批者应与工程中心签订合同,在收到项目批准书和任务书1月内将课题任务书签字盖章后寄回工程中心。

    4.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为二年,至少应有本工程中心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的刊物论文1~2篇,其中至少一篇被SCI/EI收录。若作者所在单位有明确的第一单位要求,可采用1,2的形式标注工程中心名称,且论文的前三作者中须含1名工程中心固定研究人员。申报发明专利时专利权人应有武汉工程大学,发明人中应有工程中心合作研究人员。项目开始时间2021年10月。

    5.与开放基金项目相关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英文名称:TheOpen Project of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of Phosphorus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Ministry of Education)。

    6.课题获批准者按合同计划执行项目研究工作,接收工程中心检查和监督,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及依托单位的财政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晶

    地址:湖北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武汉工程大学磷工程中心,邮编430073。

    电话:13908637001

    Email: 04002016@w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