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
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领导,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全面、系统、整体三者融为一体,既要坚持领导,又要善于领导。
所谓“全面”
领导对象要全面覆盖,“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包括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
领导内容要全面,必须体现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防军队、祖国统一、外交工作、党的建设等各方面;
领导过程要全面,既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又协调各方、督促落实,贯穿于治国理政的立法、决策、执行、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之中;
领导方法要全面,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等,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所谓“系统”
按照系统论的科学方式方法实施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载入宪法的,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居于统领地位。
所谓“整体”
从党的中央组织到地方组织再到基层组织,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发挥应有作用,党的领导作用要体现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领导功能的发挥要完整。
(来源:求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