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表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鄂学位〔2011〕14号)精神,为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实施30年来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的成就,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水平和质量,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步伐,推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决定对为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我校研究生处获得“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研究生处处长喻九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马志斌、研究生处副处长叶健、研究生处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张琼获得“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