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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我校为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0年03月03日 16:04  点击:[]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2008年——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学位[2010]8号),同意湖北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武汉工程大学与三峡大学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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