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下午,武汉城市圈7所部属高校与18所省属高校对口支持合作计划协议书签字仪式隆重举行。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进入实质性阶段,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省政府副省长郭生练,省政协副主席陈春林,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陈锋,省政府副秘书长黄国雄,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以及参加此项计划的部属、省属高校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
副省长郭生练在签字仪式上强调,湖北是一个高教大省,高等教育在全国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但是,湖北的高等教育存在结构性矛盾,发展不均衡,部委高校整体实力很强,而省属高校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方面,整体实力较弱。实施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就是要通过建立对口支持合作机制,和高等教育联动共享机制,统筹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充分发挥部属高校的比较优势,整体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办学实力和水平。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陈锋指出,区域性的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要在服务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战略中寻找突破口,充分发挥武汉城市圈的教育优势,形成改革试点的特色。武汉城市圈高校的密度、高等教育的发展程度是全国都少有的,如何统筹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的资源,如何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整体优势,如何更好地促进产学研结合,是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要任务。7所部属高校和18所省属高校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开展结对支持与合作,通过这种形式把在武汉城市圈内的高校连接成一个整体,这项工作很有创意,很有意义,也必将取得很好的成效。这也是部属院校服务湖北教育,服务湖北人民很好的方式和途径。
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表示,部省高校支持合作计划的实施,将建立起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资源联动共享机制,整体提升我省特别是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的水平。省教育厅将加强统筹协调,搞好服务,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部省高校支持合作予以大力支持。一是建立部省高校支持合作计划项目库。凡是以结对高校合作的方式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科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省教育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或推荐,有些项目可不占学校指标。二是针对支持合作计划,省教育厅专门设立资助岗位,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选派专业人才和管理干部到结对省属高校挂职担任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教学团队负责人、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正职的每人每年资助5万元,任副职的每人每年资助3万元。他们主持申报的省级或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优先立项和推荐,并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资助。三是实施奖励政策。获得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除享受现行的经费资助政策外,按不同项目类型,每个项目分别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双方合作在省属高校建成一级学科硕士点或非硕士授予高校建成专业学位硕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100万元奖励;建成博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200万元奖励;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的,给予合作双方各300万元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500万元建设经费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200万元建设经费奖励;取得国家级重大攻关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资助。四是及时总结表彰。省教育厅将每半年召开一次计划实施汇报交流会,每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工作积极主动、合作成效显著的高校,授予“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她希望各高校积极探索有效的合作方式和途径,共谋发展、共同提高,实现互利双赢。
武汉大学校长顾海良、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和湖北师范学院院长向显智代表参与该计划的25所高校发言。他们表示,部省对口支援高校将在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资源共享等各个方面开展支持和协作,互相携手,共同努力,提升湖北的高等教育水平,共同致力于服务湖北经济社会的发展。
“对口支持合作计划”是省教育厅为落实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省部共建武汉城市圈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协议》的有关精神,实现部属、省属高校携手发展,真正把部属高校的比较优势转化为湖北省的高教优势,提升湖北省高等教育水平而组织实施的一项发展措施。同时也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的一个重要项目。
签字仪式上,校长李杰代表学校与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签署支持合作协议,副校长王存文出席签字仪式。
我校校长李杰与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签署支持合作协议
结对高校一览:
武汉大学——湖北大学,湖北中医学院,孝感学院,咸宁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江汉大学,黄石理工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工业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鄂州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