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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 抓好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

2021年10月08日 15:04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点击:[]

本网讯(通讯员 柳丹 黎红)9月30日下午,学校在钟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武汉工程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和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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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喻发全主持会议并指出,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是国家“五位一体”教学评估制度之一,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院校审核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及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编制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学校本科教育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是学校办学状况向社会的全面展示。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他对本次填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本次数据填报是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基础,线上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填报职能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数据一旦提交无法修改,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一把手,对填报的数据进行严格把关,安排专人负责进行采集工作;二是填报数据来源可靠。在数据采集中,不得造假、虚报、瞒报,要确保到填报数据可溯源、可备查、有依据,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三是要求各填报单位协同配合。各单位之间、各学院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的协同。学院作为数据采集的基础单位,要成立数据填报工作小组,研究数据的指标内涵变化,确保填报数据合理可用。

他强调,本次数据填报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时间较往年提前,数据提交和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时间同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职能部门和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采集数据,完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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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孙先明传达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和《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2号)文件精神,希望各单位根据新一轮审核评估的要求,精诚合作、高质量地完成今年的数据采集工作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黎红解读了《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和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方案》,并从数据采集内容、责任单位和协同单位、数据统计时间、数据采集方式、数据填报与审核流程、时间节点、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等工作方面进行了重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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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或书记、联系人共计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审稿 孙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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