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建立窗帘小型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库,面向社会公开招标2个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负责两校区校内20万元以下更换、新制安窗帘的小型修缮工程。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均可,必须具备窗帘制作营业执照。
(二)公司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信誉良好、服务及时,质保期内返修率低。
(三)自2013年4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五个业绩证明,最好有在武汉高校的同等业绩证明。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武汉市注册的单位,还须提供武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性文件。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自2013年4月1日至今的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报名人,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查看窗帘布样及配件样品。
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一)投标文件投递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14:00至14:30。
(二)投标文件投递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总务处办公楼307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开标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14:30。
(二)开标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总务处四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