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16、2017两年度投影设备维护及配件供应的定点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1、投影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定期保养包括散热系统除尘、光通路除尘、除垢、成像器件除尘清洗和外观清洁等。对更换配件的设备免费提供常规检测和维护。提供维修期间所需的备用投影设备。
2、配件供货内容包括:投影机灯泡、成像器件、电路主板、电源板、风扇、控制芯片和电池等。所供配件必须是原装正品,所供配件由定点供应商负责按技术规范进行安装和调试,只收取配件费用,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配件结算价格以双方合同价格为准(报价单作为协议附件)。
4、投影设备配件质保期:灯泡及其他配件1年,质保时间以更换配件时间为计时起点。在质保期内配件出现故障,由定点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新配件。
5、本次招标维修、维护包括武昌及流芳两校区全部投影设备。
被我校确定为定点供应商后,由总务处直接与定点供应商联系,确定所需的维护及配件的规格、品牌、数量、到货时间等,按用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学校指定地点,交用户验收使用;供应商要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对未能达到合同要求、被用户投诉二次以上的供应商,总务处有权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销售及维修维护公司;
2、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具有投标维修维护设备授权证明文件;
4、具有完善的维修维护服务体系,诚信守时;
5、具有2年以上从事本招标项目相关业务的历史。
6、具有近3年在其他高校维护及维修的成功案例;
7、供应商响应服务时间应为接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
在用户对定点供应商所做的服务项目进行验收、确认合格的基础上结算。
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15日上午9-11时,下午2-4时领取招标书,并交报名费贰佰元整。
2.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16年4月18日14:00—14:30,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3. 报名、投标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总务处资产科管理科(304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624621
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单一式十份;报价单必须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全年维护费用按每台年费用填写,配件按不同型号填报,具体型号见附件。
5. 投标文件请提供公司相关资质及生产企业的产品代理授权等的复印件;所投产品详细规格、包装、级别、产地等的说明;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的承诺;详细描述维修、维护方案说明(含范围、措施、时间等);公司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的联系方式等详细内容。
6. 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文件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凡未加盖公章、文件袋未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的以废标论;凡逾期未送达标文件的以弃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