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艺术设计学院创意厂房改造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名称:武汉工程大学艺术学院创意厂房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流芳校区内)
本次拟进行改造的厂房包括:主厂房、“U”型连排厂房以及室外环境。改造后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8000㎡。
1、主厂房为单层三跨工业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学校拟将其使用功能改造成教学区和办公区,将涉及到内部加层的结构改造内容。
2、“U”型连排厂房包括8个建筑单体及若干个与之相连的辅助用房,8个建筑单体又分为7个单层单跨砌体结构的工业厂房和1个钢构的棚户区;学校拟将其使用功能改造成实验、实践、实训教学中心,将涉及到内部局部区域加层的结构改造内容。
3、学校拟对室外环境进行改造,将涉及到绿化、道路、广场、停车场、路灯、管网等改造内容。
(四)总投资额:约人民币1250万元,含结构加层、维修改造、装饰装修、室外环境、家俱设备、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等。
(二)主要工作:编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相关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编制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控制价;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提供招标过程全套完整资料等的招标全过程服务。
(一) 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北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
(二) 公司信誉良好,且在武汉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五个相当规模业绩证明,最好有在武汉高校的同等业绩证明。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2、须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非武汉市注册的单位,还须提供武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性文件。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合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9—10日,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6:00,在武汉工程大学总务处307室报名,经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总务处办公楼307室。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