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
放假时间: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
另行通知。
三、妇女节
放假时间:3月8日下午,全校女教职工放假半天。
四、清明节
放假调休:4月2日至4日,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五、劳动节
放假时间:5月1日,与周末连休。
六、青年节
放假时间:5月4日下午,全校28周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和学生放假半天。
七、端午节
放假调休:5月28日至30日,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八、中秋节、国庆节
放假调休:10月1日至8日,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将值班安排于放假前3个工作日报送学校办公室。
节假日期间课堂教学调整以教务处发布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