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及校内住户: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 12 号)和洪山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阻断疫情扩散,结合我校管理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即日起两个校区均按照住宅小区管理要求实行封闭管理,非校区居住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所在楼栋单元严格进行封控管理;
2.封闭期间,每户家庭两天最多安排一人(体温正常,且不为密切接触者)一次外出采购生活用品,进出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登记,且经测量体温无发热症状;
3.如因疫情防控、在商超或药店上班等确需出入的人员、车辆,必须凭社区或所在单位认可的相关工作证明,经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无发热症状的可予以通行;
4.实施封闭管理期间,校园公共活动场所一律关闭,居民不得在校内聚会和串门,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外地返汉居民必须到居委会登记备案,按规定居家
隔离 14 天无新冠肺炎症状后,方可按相关管理规定外出。
二、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本单位人员服从学校
管理。所有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于干扰阻碍实施封闭管理的,学校视情予以从严处理,必要时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正确理解,相互监督,团结一致,共克时艰!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武汉工程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