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gdzp.wit.edu.cn)进行在线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应聘须知。
3.应聘人员需在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职业(执业)资格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⑤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⑥各类荣誉证书;⑦登记照(以“姓名+报考岗位”方式命名)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笔试、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2.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是指取得本科学历和具有相应学士学位,或者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具有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是指取得本科学历和具有相应学士学位,且同时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具有相应硕士(或者博士)学位。
3.资格初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通过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wit.edu.cn)面向社会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
四、考核方式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参加笔试考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实际,专业技术岗、管理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靠前。
考察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在校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示。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自接到通知二十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武汉工程大学另行通知,考生应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应出示健康码和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在应聘中涉嫌违纪违规的,提请监察部门调查,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严肃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及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05332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95662
武汉工程大学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