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通过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务必按现场确认通知书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并于2021年7月20日至指定地点、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以弃权处理。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5155
武汉工程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上一条:武汉工程大学拟引进教师情况公示(2021.7.23) 下一条: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拟录公示(第六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