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督查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地协助和推动学校二级单位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4月7日,督查组第三小组一行3人在刘玉华同志的带领下,分别深入到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工程实践教学中心听取了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活动的前期准备和进展情况的介绍。
督查组向5个单位提出了“四个签字”(即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分析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方案和活动总结经督查组审查签字后方可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四个参加”(即督查组成员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将参加1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1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参加1次座谈会、参加单位转段工作的小结和研究下阶段工作的会议)和“三个检查”(即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调研专题报告、检查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检查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工作记录)等督查工作要求,并围绕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完善和落实、活动的特色和创新、及时开展宣传报道和有关材料上报等事宜与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充分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