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琳)3月22日上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主任余仁权、干事钱立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科长纪勤一行三人到我校流芳校区游泳馆对开放准备工作进行审批前验收。
验收小组按照国家《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游泳场所》的规定,通过对游泳馆的实地查勘,确认泳池尺寸、循环水系统、水质卫生、环境、安全等各项检查指标均已符合游泳馆开放标准,顺利通过审批前验收。待颁发相关证照后游泳馆将投入使用。
流芳校区恒温游泳馆是学校引入校外资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尝试。武汉顺泽蓝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去年8月起开始对游泳馆场馆及设施设备进行装修改造。游泳馆馆内的体育设施均按国际比赛标准设计,游泳场所内救生设施、救生器材、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已配置齐全,救生员、教练员均具备相应资质。根据约定,游泳馆将在确保学生的体育教学以及专业队训练的前提下对外开放。
游泳馆承租方武汉顺泽蓝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工作人员和武汉工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现场陪同。(审稿 邱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