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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称号

2020年12月16日 16:06 宣传部 点击:[]

本网讯(通讯员 王媛)近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鄂文〔2020〕98号),授予我校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学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六好”标准,坚定不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师生员工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学校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学校获此殊荣,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晶,是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常态化,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常抓不懈,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审稿人:万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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