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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年02月24日 10:06 计财处 点击:[]

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武汉工程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空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2017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空表)

十、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空表)

第三部分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工程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坚持立德树人,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社会职能。

1.学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扩大留学生教育规模,以继续教育和其他教育为补充,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提高办学水平。

2.学校优先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培养基础扎实、知识宽广,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3.学校学科以化工及其相关学科为主导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门类,并按照“突出优势学科、加强交叉学科、鼓励新兴学科、实现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一主四群”学科运行体制,建立学科专业预警机制,动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

4.学校积极推进学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教学需要自主制定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学校制定学位管理办法,对完成学历教育修业年限、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6.学校按照“基础研究上水平,应用研究上规模,产业开发见效益”的科技产业发展方针,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凝练研究方向,搭建研究平台,汇聚科研队伍,推动学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7.学校坚持“立足湖北、辐射全国,服务化工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方向,充分发挥人才、科技优势,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8.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9.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密切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方面的关系,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

二、机构设置

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1个部、9个党群部门、20个行政部门、3个直属单位。具体如下:

1.学院:化工与制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商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理学院、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

2.党群部门: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保密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武装部)、校工会、校团委。

3.行政部门:校长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档案馆)、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监察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外事处、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处、招标采购处、资产经营与产业管理处、校友工作处。

4.直属单位:学报编辑部、图书馆、研究设计院。

第二部分武汉工程大学2017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三张空表省略公开)

第三部分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预算收入总计66759.51万元,其中上年财政拨款结转4803.51万元,本年收入59851万元,本年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001万元;

2.事业收入4000万元;

3.其他收入850万元。

2017年预算收入相比2016年减少182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相比上年增加570万元 ;事业收入减少3500万元,主要是横向科研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3500万元,全部为武昌校区雄楚大街改造补偿款的减少;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比2016年增加2503.51万元。

(二)预算支出总计66759.5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3458.99万元,项目支出23300.52万元。预算支出总计中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804.5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503.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列支2017年在职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共40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04.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7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9300.52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资助、校园基本建设、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等支出。

2017年预算支出相比2016年减少182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88.3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609.88万元,主要是基建类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7.9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公车购置安排。学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实现逐年下降。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学校是不在以上定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2017年学校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5958.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202.5万元,学校根据省财政厅从严从紧控制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要求,按综合预算原则,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压缩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学校对政府采购目录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新增资产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对相关的工程以及服务进行了政府采购,其中,新增资产政府采购2842.05万元,物业管理以及绿化卫生等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649.9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均属于前者。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学校取得的事业收入为科研事业收入。

3.其他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指学校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武汉工程大学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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