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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7年09月05日 11:17 计财处 点击:[]

一、学校概况

(一)基本情况

学校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学校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共占地约130.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2.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国际教育及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1个部、1个研究设计院,另有1个独立学院。现有62个本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7个。经过45年的建设,学校已由单一的工科院校发展成为一所办学条件较好、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主要职责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坚持立德树人,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社会职能。

1.学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扩大留学生教育规模,以继续教育和其他教育为补充,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提高办学水平。

2.学校优先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培养基础扎实、知识宽广,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3.学校学科以化工及其相关学科为主导,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门类,并按照“突出优势学科、加强交叉学科、鼓励新兴学科、实现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一主四群”学科运行体制,建立学科专业预警机制,动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

4.学校积极推进学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教学需要,自主制定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学校制定学位管理办法,对完成学历教育修业年限、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6.学校按照“基础研究上水平,应用研究上规模,产业开发见效益”的科技产业发展方针,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凝练研究方向,搭建研究平台,汇聚科研队伍,推动学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7.学校坚持“立足湖北、辐射全国,服务化工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方向,充分发挥人才、科技优势,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8.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9.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密切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方面的关系,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6年,学校决算收入70,1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8,835.79万元、科研事业收入4,634.45万元、其他收入6,708.97万元。

2016年收入比2015年74040.89万元减少3861.6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的减少,其中:本年财政拨款为58835.79万元,相比上年减少6523.94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减少2305.63万元,财政拨款补助减少5218.31万元;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2819.32万元,主要为学校横向科研收入减少;其他收入6708.97万元,相比上年增加5481.57万元,主要是武昌校区雄楚大街改造补偿款。

(二)支出情况

2016年,学校决算支出63,946.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教育支出63,45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7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40,796.96万元,项目支出23,149.41万元;按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62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7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82.89万元、债务本息支出2,850.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412.39万元。

2016年支出比上年70823.76万元减少73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7142.16万元。增加原因为学校稳步增加教职工收入,工资福利支出和离退支出均有增加,相应的公积金支出上涨;医疗保障支出持续增加;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购房补贴增加等因素造成学校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00余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4019.56万元。主要原因为大化工工程教育与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和科研事业支出的减少以及本年未执行完专项项目资金结转2017年使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学校是不在以上定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2016年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158.57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余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代管项目清理、加快预算执行造成的。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学校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54.46万元,较上年数200.04万元减少45.58万元,均未超过预算数,并且在实际支出总量上继续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3.3万元,较上年数增加9.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8.66万元,较上年数减少55.06万元。其中,我校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达136批次,共计3880人次,因公出国(境)组团数达9个,共计23人次。

根据上级部门从严从紧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的要求,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学校实际办学运行需要,减少“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减少“三公”经费执行。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建设,先后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谢菲尔德哈勒姆大学等40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展开了一系列合作办学、学生交换,师资互访,共同科研等多方面的合作。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有所增长,但“三公”经费总量保持降低。

(五)结转情况

2016年年末累计形成结余结转19,34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余结转4,803.5万元,其余结余结转主要为学校科研课题项目未完成而形成的结转。

(六)其他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1.绩效评价情况

学校于2017年1月启动了2016年度教育事业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项目25个,金额总计1.93亿元,纳入评价资金面实现全覆盖。其中纳入省级财政评价项目7个,金额共计1.3亿元。

2.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学校对政府采购目录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新增资产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对相关的工程以及服务进行了政府采购。学校2016年执行政府采购金额3635.6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3445.63万元,使用财政资金2765.3万元,其他资金680.33万元;服务采购190万元,使用财政资金190万元。

3.其他情况

学校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共9个批次,2016年度未新增购置车辆,保有量共22辆。

三、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其中公开08表、09表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决算表,因数据为0,省略公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均属于前者。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学校取得的事业收入为科研事业收入。

3.其他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指学校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

武汉工程大学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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