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市场一体化软硬件基础不断夯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共识不断凝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需要我们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党中央作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既是推进深层次改革、促进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的主动选择,也是畅通经济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培育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的现实需要。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原则要求,在实践中把握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把握好全国统一市场和地方竞争发展的关系,把握好强大国内市场与深化对外开放的关系,把握好当前重点任务与中长期改革方向的关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了部署,既是“路线图”,也是“施工图”。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强化组织实施保障,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