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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2009年05月19日 11:28  点击:[]

5月14日下午,我校在武昌校区多功能报告厅举行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胡建文、刘宏受贿犯罪案件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进一步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校长李杰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唐敏作了警示教育报告,基建处副处长卢海林代表本部门介绍了有关工作整改情况。

唐敏在报告中深刻剖析了胡建文、刘宏违法犯罪的原因,就进一步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行了有针对性地部署,对组织开展今年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提出了工作要求。他指出,胡建文、刘宏受贿犯罪案件的查处,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学校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当前,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健全制度体系,推进反腐倡廉机制体制创新。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四是贯彻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李杰校长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胡建文、刘宏是学校培养的年轻中层干部,他们的违法犯罪,给学校以及本人和家庭都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代价沉重、令人痛心、值得思考。全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认真汲取其中教训,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不良风气和物质诱惑面前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他强调,学校当前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实现科学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把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安排落到实处,利用胡建文、刘宏典型案例,加大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认真查找和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和整改在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对他们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上,体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之中,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校党委副书记叶芃、副校长冯碧元、田辉玉、校长助理吴锋、张彦铎出席了会议。校中层领导干部、机关科级干部、各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共17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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